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阶段项目信息,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轻金属精密合金产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
建设单位: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湖西南路1430号;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34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
生产制度:二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审批时间:2018年12月3日;
环评审批文号:马环审[2018]70号;
联系人:陶工 132 7555 1010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1#涂装车间
新建,1F,包括油性漆喷漆工序,车间内建设6条平面线;4条水性漆喷漆线
辅助工程
门卫房
依托现有,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06.04m2
机房
依托现有,建筑面积为2082.78m2
研发大楼
依托现有,共有2栋研发大楼,一栋2F,一层为研发楼和实验室,二层为食堂;另一栋为3F,为主办公室
储运工程
化学品仓库
依托现有,储存项目用化学品,建筑尺寸为15m×14.8m×7.3m
仓库
依托现有,暂存成品、半成品及一般原辅材料,建筑尺寸为129.5m×48.4m×9.3m
危废暂存场所
依托现有,建筑尺寸为15m×14.8m×7.3m
场内运输
场内主要工件运输采用叉车运输,人工辅助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市政供水网络供给,一期用水量约为239.54m3/d(71862m3/a)
供电
依托现有,1F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油性漆喷漆废气和丝印废气经水幕+漆雾净化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喷漆废气经水帘+漆雾净化塔+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接触氧化池+生物滴滤塔+二沉池+放流池)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站室外排水采用分色管道,全部架空铺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
固废处置
漆渣、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所(建筑尺寸为15m×14.8m×7.3m)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噪声防治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底座间加一块橡胶垫
土壤和地下水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重点防渗区(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地面硬化
环境风险
应急事故水池尺寸为15m*9m*2.7m,容积为364.5m3(满足二期项目全部建成后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一期二阶段主要废气为及防治措施:①油性漆喷漆废气和丝印废气经水幕+漆雾净化塔+活性炭+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水性喷漆废气经水帘+漆雾净化塔+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废水
①生产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调节池+pH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接触氧化池+生物滴滤塔+二沉池+放流池)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站室外排水采用分色管道,全部架空铺设。
②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漆渣、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场所(建筑尺寸为15m×14.8m×7.3m)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18年12月3日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轻金属精密合金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8]70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一期二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0555-8357018
建设单位: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32 7555 1010